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制定了本教学部奖学金评定细则。
具体如下:
基本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项文体等活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不能参评的人员
1.处于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3.在读期间有未按时注册记录的研究生;
4.培养环节中任意一项未完成者,包括课程不及格、中期考核未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未通过者;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6.在读期间有违反《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的规定》者;
7.在评审年度内有违反《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者,包括:替学、违反任何考场纪律、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等。
参评条件
(因本教学部研究生无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故将条件2改为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所有的参评业绩从硕士研究生入学开始算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必须满足条件1和条件2~6的其中之一:
1.课程(学位课和必修课,下同)单科成绩不低于70 分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毕业英语成绩7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55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50分以上或GRE、雅思、托福、WSK、NNK、JLPT等成绩优异者;
2. 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3. 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SCI、SSCI或EI源收录期刊上录用或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4.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5.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或全国性学术活动中获奖者。
以上所有科研成果或承担的课题第一单位必须为内蒙古农业大学,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
分数评定:
1、 学习成绩
平均成绩75-80记3分、80-85记4分、85以上记5分
2、 学术研究
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记1.5分
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记0.5分
3、 发展潜力
教学部研究生分会主席记1.5分、其余学生干部记1分
硕士研究生总分=学习成绩得分×0.3+学术研究得分×0.6+发展潜力得分×0.1
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
201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