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比利时布鲁日欧洲学院发表演讲,在谈到中国自近代以来对于民主道路的探索和追求时,讲了这样一段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话:“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旧的制度推翻了,中国向何处去?中国人苦苦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这一论断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自信”和“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等提法一脉相承,既是对历史和现实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昭示了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发展方向。
一、历史的抉择:西方民主制度并不具有普世性
民主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民主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同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相联的。民主制度没有一成不变的恒定模式,其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在世界上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地域中存在着不同的形态。西方式民主也许是适合西方社会的最佳选择,但是未必适合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民主模式应该反映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特点,具有本国特色,而不能照搬照套,实行“拿来主义”。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单纯的民主不能当饭吃,空喊民主不能救国,也不能富国。只有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只有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民主才是好民主。中国自身的政治探索表明,试图借推行西方式民主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崛起的道路是走不通的。晚清时期,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提出的君主立宪制主张,未能挽救清朝覆灭的命运。辛亥革命后实行总统制,中国随即乱象纷呈:廖仲恺遇刺、袁世凯称帝、曹锟贿选、张勋复辟、军阀混战等等。国民党政权虽然在形式上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但其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权却在与人民渐行渐远的道路上最终被人民所抛弃。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坚持依靠工农阶级,实行民主集中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在短短几十年间,就使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能够独立研制“两弹一星”的工业化国家,如今更是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充分说明,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非但毫不逊于西方,反而比西方政体更具优越性。
从世界范围来看,最近十年来,高加索“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乌克兰危机等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西方民主制度强力输出的结果。那些按照西方模式建立起来的“民主”政体,并没有给相关国家带来稳定和繁荣,相反却使这些国家陷入了长期的动荡和不安,甚至跌入了内战的深渊。正是由于西方式民主的欺骗性和虚伪性日益暴露,“民主化”在当今世界正在逐渐失去号召力。2014年3月,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刊文指出,“民主化”在当前全球范围内出现了停滞甚至逆转的现象,2013年已是全球“自由指数”连续下降的第8个年头。2013年美国皮尤调查中心的数据显示,85%的中国人对本国的发展方向“十分满意”,而这一数字在美国仅为31%。
二、现实的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和国家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也不断跃上新的台阶。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热情的提高和时代进步的潮流而不断深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就是通过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根本途径,也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形式;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为国家机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与参政的民主党派之间不是竞争关系,而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团结合作关系。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功能和优点就是通过充分协商,求同存异,使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群体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整合,使社会整体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实现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实现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的重要政治制度。这项制度保证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使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了坚实的基础,进而形成了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主要包括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单位和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它是群众身边的民主,能够最有效地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有利于人民群众受到民主实践的锻炼,不断提高民主意识、民主素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民主内容和民主形式的统一,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这些民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则,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是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和制度载体,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切实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行使,同时又充分显示出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资源办大事的优越性。
判断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是否适宜、合理、具有优越性,要看它是否立足于本国国情,是否有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需要,是否使全体公民共享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适应了中国历史与国情对政治制度提出的总体要求,保持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提高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出鲜明的制度优势。短短30多年时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成就,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为国际舞台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世界大国。外界赞叹的“中国速度”、“中国奇迹”,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成果,也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的生动证明。
三、未来的抉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当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对于完善整个政治体制具有全局性意义。要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基础上,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同党的执政方式的完善同步推进,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调动广大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一心,共同推进现代化事业的需要;是维护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需要。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下,改革开放事业才能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才能有序发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因此,中国共产党从组织上、制度上、作风上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尤为重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尤为根本。当前,政务公开,办事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正在形成,政府决策依民意而动,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汇集民智已成为一种常态。而反腐败斗争在规模、力度和成效上的不断加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我们党和国家净化社会空气、清理社会肌体、提升社会正义的决心和意志,从而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凝聚了更加强大的气场。
“江水滔滔,奔流不息,百折不回,终归大海”。一个国家能够找到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十分不易。当代中国经过长期艰苦探索,已经找到了一条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目的,以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本质特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制度框架的民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经过6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民主制度更加健全,民主形式更加丰富,民主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行使,实现了秩序、效率和民主的协同共进,奠定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政治基础。展望未来,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个中心环节,努力使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发展水平,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创造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新途径、新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提高民主质量,提升民主品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协调发展,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政治参与要求的实现。(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学者)